洛政辦〔2010〕162號《洛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洛陽市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洛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洛陽市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洛政辦〔2010〕162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洛陽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洛陽新區(qū)管委會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洛陽市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已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洛陽市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做好2010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通知》(建村〔2010〕63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關于2010年河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豫建〔2010〕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2010年我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農村危房改造和擴大試點的工作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消除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安全隱患為目的,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切實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安全和生活條件,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wěn)定。
(二)目標任務
2010年,完成全市5個國家扶貧開發(fā)重點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11500戶。其中:欒川縣3000戶,嵩縣3000戶,洛寧縣3500戶,宜陽縣1000戶,汝陽縣1000戶。
(三)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經(jīng)濟實用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要從當?shù)貙嶋H出發(f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確保改造的住房滿足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要求。
2.最貧困、最危險原則。不搞普惠制,把最貧困、最危險作為確定危房改造對象的必要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經(jīng)濟上最困難(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兩個條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則。貫徹就地就近改造的原則,反對大拆大建。
4.公開、公平原則。規(guī)范操作程序,公開扶助政策、公開申請條件、公開審批程序和審批結果,在政府網(wǎng)站公布危房改造的基本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二、補助對象、補助標準、改造方式和要求
(一)補助對象
具有洛陽市常住農業(yè)戶口,生產(chǎn)、生活均在戶口所在地,現(xiàn)住房屋(唯一住房)為危房的分散供養(yǎng)五保戶和低保戶、農村低保邊緣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因災因病返貧的住房困難戶和不宜集中供養(yǎng)、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重點優(yōu)撫對象等。
危房是指依據(jù)國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屬于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
下列情況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圍:
1.通過扶貧搬遷,新建房已經(jīng)滿足居住,但目前仍有家庭成員居住危房的;
2.已享受移民安置政策的回流移民;
3.子女住房充裕且有供養(yǎng)能力,但父母仍住在危房內的;
4. 2009年12 月31 日 以前經(jīng)市、縣(市、區(qū))民政等部門組織完成危房改造的農戶。
(二)補助標準
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國家補助標準不低于平均每戶6000元。各縣要在確保完成年度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的前提下,優(yōu)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jīng)濟最困難的貧困戶解決最基本住房的需要,根據(jù)改造方式、建設成本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情況,合理確定D級、C級危房改造數(shù)量和分類補助標準。農戶新建房屋補助標準原則上不得突破15000元的上限(含15000元)。
(三)改造方式
農村危房經(jīng)鑒定屬D級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也可采取在本村置換的辦法解決(即在原住戶自愿前提下,收購現(xiàn)有依法批準建設的空置住房進行維修后,安排住房困難群眾居住);屬于C級危房的應修繕加固。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安排危房集中村莊的危房改造。
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一般分散、分戶在原址或就近進行建設。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tǒng)建意愿的,由縣、鄉(xiāng)(鎮(zhèn))級政府組織協(xié)調,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tǒng)一施工。
新建房屋要符合村莊規(guī)劃的要求,采取集中連片建設改造方式的,要報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建設中要在村莊建設規(guī)劃的引導下,將危房改造和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統(tǒng)籌協(xié)調道路、供水、沼氣、環(huán)保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huán)境。
(四)改造要求
農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慮抗震等防災設防要求,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翻建新建或修繕加固住房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內。各縣要組織技術力量,充分考慮農民生產(chǎn)生活習慣、民族和地方建筑風格等因素,編制可分步建設的農房設計方案并出臺配套措施,引導農民先建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用房,便于農民富裕后向兩邊擴建或向上加蓋。改造資金大部分(50%以上)由政府補貼的特困戶,翻建新建住房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內,其他貧困戶可根據(jù)家庭人口規(guī)模適當調整,但一般不應超過60平方米。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9月15日前。主要任務是宣傳發(fā)動,調查摸底,健全機構,培訓人員,研究政策等。
第二階段:9月16日—11月20日。主要任務是落實任務,各縣政府將任務分解到鄉(xiāng)(鎮(zhèn))、村,落實補助資金,核定農戶資金補助方式和補助數(shù)額,組織拆舊建新和修繕加固等。
第三階段:11月21日—12月20日。主要任務是檢查驗收,工作總結,召開總結表彰會議等。
四、操作程序
(一)個人申請
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戶主自愿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與現(xiàn)居住地一致的戶籍(原件備查,復印件存檔)、收入證明(五保戶、低保戶須提供五保供養(yǎng)證、低保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備查,復印件存檔);其他貧困戶,由村民委員會提供家庭收入的證明;住房危險程度(提供整棟照片和危險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參照物,并有戶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資金籌集情況和改造意愿的說明,并須有戶主簽字。
符合條件的農村危房戶自己申請確有困難的,村委會應協(xié)助申請。
(二)村評議
村委會收到農戶危房改造申請后,應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定危房改造對象,要在村務公開欄公示(不少于5天)。對符合改造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填寫《河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縣農戶建(修)房申請表》,屬于新建房屋的,還要同時簽訂建新折舊協(xié)議,一并上報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經(jīng)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經(jīng)復核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不予上報,并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三)鄉(xiāng)(鎮(zhèn))審核
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村委會上報的申報材料,要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及時對申請人的住房和家庭經(jīng)濟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報縣政府審批;不符合條件的,退回材料,并說明原因。審查結果要在鄉(xiāng)(鎮(zhèn))政府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明顯遺漏農村貧困危房戶的,責成村委會重新申報。
(四)縣級批準
縣級政府對鄉(xiāng)(鎮(zhèn))政府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實地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批準,并根據(jù)專業(yè)人員對住房危險程度做出的鑒定意見,核定改造資助方式及標準,核定結果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不予批準,并說明原因。審批結果要在村委會和村小組進行張榜公布。
(五)市級備案
各縣(市、區(qū))政府將確定的危房改造戶名單等信息報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組織人員進行隨機抽查。
(六)組織實施
縣級政府根據(jù)省下達的年度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和補助資金,結合實際,組織實施。危房改造戶具備下列條件的,可開工建設: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門依照國家規(guī)定批準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莊空閑地的,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批準建設;
2.已完成施工圖設計(含簡易圖)或已選定參考樣圖;
3.已選定施工隊伍或建筑工匠;
4.已籌集足夠的建設資金。
施工隊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圖紙、有關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進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構件,不得偷工減料,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七)竣工驗收
危房改造竣工后,由縣級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翻建新建、修繕加固的住房進行全面檢查驗收。省、市建設部門組織人員進行抽查。驗收合格的,準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責令有關單位改正,并追究相應責任。
五、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各縣(市、區(qū))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制度,確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質量。各縣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xiàn)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jiān)督,加強質量與安全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各縣(市、區(qū))建設部門要開設農村危房改造咨詢窗口,向農民提供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
六、檔案管理和產(chǎn)權登記
各縣(市、區(qū))要按照《關于建設全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號)要求,完善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規(guī)范有關信息管理。農戶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xié)議和在改造過程中形成的設計、施工、材料、合同、質量評價等資料。其中檔案表必須按照信息系統(tǒng)公布的最新樣表制作。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確保農戶檔案及時、全面、完整、準確錄入系統(tǒng)。各縣(市、區(qū))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進度等情況以錄入系統(tǒng)中的數(shù)據(jù)為準,沒有及時完成農戶紙質檔案電子信息錄入的,視為沒有完成年度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改造后的農戶住房產(chǎn)權歸農戶所有,并根據(jù)實際做好產(chǎn)權登記。
七、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領導體制,明確責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史秉銳為組長的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副秘書長楊曉陽、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主任孟紅兵為副組長,市委農工委副書記衛(wèi)中水、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副主任張宗奇、市財政局副局長熊文博、市民政局副調研員史鐵順、市發(fā)展改革委黨組副書記王虎立、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趙力爭、市水務局副局長李占京、市農業(yè)局副局長劉偉、市扶貧辦紀檢組長姚建芳、市審計局調研員程軍、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副局長姚軍、市殘聯(lián)副理事長馮兵兵、市廣播電視總臺副臺長李余良為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張宗奇兼任辦公室主任,戚德文任辦公室副主任,聯(lián)系電話:63934879。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負責全市危房改造的組織協(xié)調、規(guī)劃編制、項目申報及項目督促檢查工作;規(guī)劃部門負責搞好農村危房改造的整體規(guī)劃;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措和監(jiān)督管理,并將危房改造工作經(jīng)費列入預算;發(fā)展改革委負責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扶貧辦負責結合扶貧搬遷,優(yōu)先考慮居住在危房的低保戶、貧困戶;殘聯(lián)負責農村殘疾人的危房改造和救助;國土部門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土地的調整和審批工作;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資金的審計。各縣(市、區(qū))政府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qū)內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
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行地方政府負責制,按屬地進行管理。實行計劃下達到縣、任務落實到縣、資金撥付到縣、目標和責任明確到縣的“五到縣”制度。市政府負責編制市域農村危房改造規(guī)劃,審批危房集中改造項目;縣級政府負責編制縣域農村危房改造規(guī)劃、組織實施、落實地方投入、監(jiān)管工程安全、質量、整合利用各方資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員和工作經(jīng)費,并實行縣、鄉(xiāng)、村一把手農村危房改造目標責任制。各縣(市、區(qū))于2010年9月15日前將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河南省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統(tǒng)計表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發(fā)展改革委、財政局備案。
(二)加強資金籌集與管理
─關于資金籌措。省政府根據(jù)下達的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目標任務,一次性將資金分配到縣。各縣要采取積極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將抗震安居、自然災害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扶貧安居、庫區(qū)移民、生態(tài)移民等與農村危房改造有機銜接,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和社會捐贈、農民自籌等多種渠道籌措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市、縣財政要將農村危房改造的地方補助資金和項目管理等工作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危房改造工作中發(fā)生的各類行政性收費一律全免,禁止向危房改造農戶違規(guī)收取任何費用。
—關于資金管理。各縣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專戶,做到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嚴格使用,健全內控制度,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市級財政要會同市發(fā)展改革、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加強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關于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撥付。市財政局依據(jù)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農村危房改造檢查驗收中核準的危房改造數(shù)量,按國家規(guī)定的補助標準向各縣政府撥付農村危房改造資金。
(三)加強信息報送
實行農村危房改造月報制度。各縣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并于當月的25日前將本地區(qū)本月危房改造的工程進度、資金使用情況、建設成效、存在問題和有關建議以及下月改造計劃等以簡報、通報等形式報送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以月報的形式報送市四大班子主要領導和省、市相關部門。
(四)強化工作督導
建立分包督查制度。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別具體負責1個縣的農村危房改造督查工作。各縣在完成年度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后,于5個工作日內向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發(fā)展改革委以及財政局等部門對改造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五)建立獎勵考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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