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稅函〔2020〕247號《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延長2020年12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20-12-07 19:56:24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延長2020年12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皖稅函〔2020〕247號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市稅務局,江北、江南產(chǎn)業(yè)集中區(qū)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為持續(xù)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經(jīng)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安徽省稅務局將于12月1日開展財產(chǎn)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試點。為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繳費申報事宜(以下簡稱“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決定延長2020年1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納稅申報截止期從12月15日延長至12月21日。
二、各地稅務機關要及時通知納稅人,做好申報期延長各項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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