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延長2019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期限的通告
瀏覽量: 時間:2020-05-29 23:36:44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延長2019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便利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研究決定,將湖北省范圍內(nèi)應辦理2019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人的年度納稅申報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延至2020年6月30日。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6月30日前辦理2019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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