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通告2020年第11號
瀏覽量: 時間:2020-05-06 23:14:48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通告2020年第11號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73號),現(xiàn)將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明確如下:
一、對于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nèi)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納稅人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電子稅務局(“辦稅桌面”—“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辦理延期申報手續(xù)。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0年4月30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www.dyerandpostasalon.com/tax/84705.html
本文關鍵詞: 深圳市稅務局, 明確, 2020年, 納稅, 申報, 期限, 有關事項的通告, 深圳市稅務局, 通告, 2020年, 第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