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延長2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瀏覽量: 時間:2020-02-14 20:23:42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延長2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繳費人: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加強您的安全防護,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yōu)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20〕19號)的要求,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
針對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布范圍較廣、重癥發(fā)病迅速的情況,為了讓您降低風險,保護自身,新疆稅務局提示您:辦理業(yè)務時盡量選擇電子稅務局、新疆稅務手機APP、新疆稅務微信公眾號等網(wǎng)絡途徑盡可能網(wǎng)上辦,減少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稅務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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