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業(yè)務操作和系統(tǒng)功能變化有關事項的提醒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業(yè)務操作和系統(tǒng)功能變化有關事項的提醒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33號),2月1日起,納稅人辦理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相關業(yè)務需登錄山東省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綜合服務平臺”)進行操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工作部署,現(xiàn)將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2020年1月20日17時30分起,山東省稅務局將停用山東省電子稅務局“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功能模塊,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將不再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采集。
二、山東省電子稅務局相關功能停用前,納稅人已通過山東省電子稅務局錄入上傳的海關交款書,系統(tǒng)將繼續(xù)完成稽核比對,納稅人可以自2020年2月1日起,登錄綜合服務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納稅人無需再次錄入。
三、2020年2月1日起,對于取得僅注明一個繳款單位信息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于申報期內登錄綜合服務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當月(季)申報所屬期進行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對于取得注明兩個繳款單位信息的海關繳款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于申報期截止兩日前通過綜合服務平臺上傳海關繳款書信息,經系統(tǒng)稽核比對相符后,可通過綜合服務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當月(季)申報所屬期進行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四、2020年2月1日起,通過綜合服務平臺查詢到的海關繳款書稽核比對結果異?;蛭床樵兊綄畔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33號)進行操作處理。
五、出口退稅企業(yè)請使用最新版申報軟件申報出口退稅。
六、綜合服務平臺登錄互聯(lián)網地址: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具體操作方法可下載參考綜合服務平臺首頁中的操作手冊。
七、納稅人如有操作和技術方面的問題,請撥打96005656技術支持熱線;稅收政策方面的問題,請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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