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誤收稅務事項提示短信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19-07-24 00:08:31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誤收稅務事項提示短信的通知
為及時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釋放改革紅利,四川省稅務局在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后會以短信方式告知納稅人(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經辦人,依序不重復)本納稅年度享受“減稅降費”的金額。目前,有個別納稅人由于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在稅務機關登記的手機號碼或被他人冒用,或號碼變更后未及時到稅務機關變更相關信息,導致其他無關自然人誤收短信。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納稅人在相關人員(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經辦人)手機號碼變化后,及時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變更(僅適用于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登錄變更財務負責人、經辦人手機號碼信息)或向稅務機關提請變更,以確保能及時收到稅務機關發(fā)送的“減稅降費”短信以及稅務機關推送的稅收信息。
二、如果您收到短信,但并非相關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經辦人),請忽略該短信。也可向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申請?zhí)幚怼?br />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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