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法〔2019〕120號《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契稅適用稅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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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契稅適用稅率的通知
財稅法〔2019〕120號
各市、縣(區(qū))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市、縣(區(qū))稅務局,江北、江南產業(yè)集中區(qū)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減負增效紓困解難優(yōu)化環(huán)境促進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皖發(fā)〔2019〕7號),決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將我省契稅適用稅率統(tǒng)一下調至3%,請嚴格遵照執(zhí)行。
安徽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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