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發(fā)〔2015〕3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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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成府發(fā)〔2015〕35號
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jīng)依法審核論證,市政府決定,在前期已清理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21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28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diào)整為政府內(nèi)部審批事項。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后續(xù)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防止出現(xiàn)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調(diào)整為政府內(nèi)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
2.市政府決定調(diào)整為政府內(nèi)部審批事項目錄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1 · 15CFF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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