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辦發(fā)〔2007〕2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國土局關于成都市2007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國土局關于成都市2007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辦發(fā)〔2007〕22號
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市國土局關于《成都市2007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成都市2007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市國土局
為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7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我市位于青藏高原東緣與四川盆地過渡地帶,人口集中,降雨充沛,經濟發(fā)達,人類工程活動強烈。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地形多樣,高差懸殊,山區(qū)、丘陵約占全市總面積的60%。全市有12個區(qū)(市)縣共98個鄉(xiāng)(鎮(zhèn))為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2006年全市共發(fā)生地質災害4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5萬元,傷、亡各2人。
(一)降雨趨勢預測。根據市氣象部門2007年度氣候趨勢預測,2007年全市總降雨量比2006年明顯增多,夏季暴雨偏多,區(qū)域性暴雨4-6次,區(qū)域性洪澇2-3次,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等地洪澇偏重。
(二)人類工程活動誘發(fā)地質災害預測。人類工程活動誘發(fā)的地質災害隱患主要發(fā)生在地質環(huán)境條件較差地區(qū),實施地基開挖、開礦采石、挖掘修路等工程活動時,易發(fā)生地質災害。
(三)地震活動對地質災害的影響。我市是國家首批確定的重點地震防御監(jiān)視區(qū),地震活動對地質災害有著直接影響,特別要注意地震后造成的次生影響。
(四)地質災害類型預測。2007年全市地質災害發(fā)生類型以崩塌(落)和滑坡為主,除個別地方外,地質災害規(guī)模一般都以小型為主。
二、2007年我市地質災害預防重點
(一)地質災害易發(fā)程度分區(qū)。
1.龍門山中、低山地質災害高易發(fā)區(qū)。以彭州市-都江堰市-大邑縣-邛崍市一線以西的中、低山峽谷地帶為主,地質災害主要以崩塌(落)、滑坡及不穩(wěn)定斜坡為主,主要對農田、公路、房屋、渠堰等造成較大危害。
2.低山、深丘地質災害高易發(fā)區(qū)。以蒲江縣、新津縣、雙流縣等低山深丘地帶為主。地質災害以小型滑坡和巖體崩塌為主,對房屋、農田、水利設施、公路交通等造成危害。
3.龍泉山低山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以龍泉山脈一線的龍泉驛區(qū)、金堂縣、青白江區(qū)等構造剝蝕低山為主。人類工程活動在一些地質環(huán)境較差地段易誘發(fā)地質災害,造成房屋變形、墻體開裂、地表下錯、巖體崩落、交通阻塞等危害。
各區(qū)(市)縣要按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4〕69號)的規(guī)定,做好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內城鎮(zhèn)、村莊規(guī)劃和建設項目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規(guī)范工程活動,有效減少地質災害發(fā)生。
(二)地質災害隱患點。經四川省地質環(huán)境監(jiān)測總站與我市相關區(qū)(市)縣國土資源局的調查,2007年全市有地質災害隱患點868處,威脅農戶3319戶、14200余人,部分隱患點還對少數礦山、企事業(yè)單位、公路、農田、電站、水利設施及個別學校造成威脅和危害。確定30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為2007年度市級監(jiān)測隱患點。
三、2007年地質災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完善突發(fā)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區(qū)(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建設、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門健全完善本行政區(qū)域突發(fā)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搶險救援措施,充實應急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建立預警報警系統(tǒng)。重點鄉(xiāng)(鎮(zhèn))、重要基礎設施管理部門和各風景旅游區(qū)管理部門都要制定相應的突發(f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做好相關的物質準備。發(fā)生險(災)情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疏散群眾,開展調查,及時上報。
(二)編制落實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各區(qū)(市)縣政府要組織國土資源、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制定本地區(qū)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找準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威脅對象、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實監(jiān)測、預防責任人。組織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內的鄉(xiāng)(鎮(zhèn))、廠礦企事業(yè)單位在汛期前對本區(qū)域內的地質災害進行檢查,認真編制地質災害隱患點防御預案,做好《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的發(fā)放工作。
(三)完善地質災害預防工作制度,落實防災責任。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防災責任制,完善汛前檢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災情報告制度。各地質災害監(jiān)測點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要認真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制度、險情巡查制度。
(四)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認真落實防災減災措施。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識災、防災、避災、減災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和完善區(qū)(市)縣、鄉(xiāng)、村、社四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認真落實巡查預警、避險疏散、搶險減災、避讓搬遷等防范措施,盡量將地質災害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五)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資金。2007年全市安排避讓搬遷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戶500戶,并將落實專項資金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監(jiān)測和工程治理。各區(qū)(市)縣政府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guī)定,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地質災害調查、監(jiān)測、檢查、治理等工作的需要;要在加強監(jiān)測的基礎上,將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嚴重的群眾及時避讓搬遷到安全地帶;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必需的應急搬遷、應急治理經費,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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