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建筑〔2018〕55號《廈門市建設局廈門市市政園林局關于將園林綠化關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于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的通知》
《廈門市建設局廈門市市政園林局關于將園林綠化關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于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的通知》
廈建筑〔2018〕55號
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發(fā)揮信用評價在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城市綠化條例》《廈門經(jīng)濟特區(qū)園林綠化條例》《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印發(fā)〈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號)及《廈門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廈市政園林〔2017〕317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園林綠化行業(yè)特點,將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于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的將信用評價結果運用于施工招投標活動中的園林綠化工程,是指單獨發(fā)包的新建、改建、擴建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附屬綠地、區(qū)域綠地,以及對城市生態(tài)和景觀影響較大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主要包括園林綠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園林設備安裝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單層配套建筑、小品、花壇、園路、水系、駁岸、噴泉、假山、雕塑、綠地廣場、園林景觀橋梁等施工。
二、我市符合《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要求,必須招標的園林綠化工程項目,招標人應根據(jù)廈門市市政園林局最新發(fā)布的廈門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結果考量投標企業(yè)信譽。非必須招標項目可參照使用。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的評標辦法可參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評標辦法(試行)》(閩建〔2017〕5號),采用簡易評標法和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B類。
(一)采用簡易評標法的適用范圍和條件設置
造價在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800萬元以下的園林綠化工程,招標人可選擇設置投標人信用評價等級為BB-級及以上等級。
(二)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B類的適用范圍和條件設置
造價在800萬元以上(含800萬元)3000萬元以下的園林綠化工程,招標人可選擇設置投標人信用評價等級為BB+級及以上等級;造價在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招標人可設置投標人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除此之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設置投標人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的附加條件:
1、市級或市級以上重點項目或重要項目;
2、市委、市政府確定需應急建設的園林綠化項目;
3、搶險救災為目的的園林綠化項目;
4、代表本市參加國內(nèi)外重要園林綠化項目。
三、根據(jù)《廈門市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廈建筑〔2016〕1號)和《廈門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廈市政園林〔2017〕317號),園林綠化工程項目招標人可以在工程項目招標文件中作出規(guī)定,拒絕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yè)或單位以及相關從業(yè)人員參與投標;招標人若要接受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yè)或單位以及相關從業(yè)人員參與投標的,應在報送招標文件備案時一并書面說明理由。
四、本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5年,此前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廈門市建設局 廈門市市政園林局
2018年7月5日
廈門市建設局2018年7月6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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