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府辦〔2015〕242號《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市行政服務中心事項進駐工作的通知》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市行政服務中心事項進駐工作的通知》
廈府辦〔2015〕242號
市直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xù)推進我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激發(fā)市場活力和社會創(chuàng)造力,現(xiàn)結合我市實際,對加強市行政服務中心事項進駐工作通知如下:
一、經(jīng)研究,同意“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等37個審批服務事項(含7項行政許可事項、“采購涉密工程、貨物和服務密級認定”等27項公共服務事項、3項行政確認事項)暫不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詳見附件1)。各相關單位應按照服務承諾要求,做好辦事指南制作、審批服務辦件、審批信息公開等工作。
二、對經(jīng)過各部門與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溝通一致,擬于近期進駐市政務中心的67個事項(含13項行政許可事項、44項公共服務事項、10項行政確認事項),請各部門積極做好需求對接、人員培訓、綜合保障、審批信息公開等進駐的各項準備工作,并于年底前完成進駐;確因人員緊張等暫不具備進駐條件的事項,相關部門須取得市審改辦、市政務中心管委會的同意,并明確進駐期限。
三、各單位應從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huán)境、切實方便群眾辦事的角度出發(fā),積極推動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做到“充分授權”,進一步強化政務中心“一站式辦結”功能。
四、關于今后審批服務事項進駐政務中心工作。因法律法規(guī)調(diào)整、部門職能劃轉、事項“減放并轉”等原因,個別事項申請不再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的,市政府授權市審改辦實行動態(tài)管理,由市審改辦研究決定。
附件:1.關于暫不進駐市政務中心的事項目錄
2.關于進駐或必須進駐市政務中心的事項目錄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26日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11月26日印發(fā)
附件下載:
B242附件1.xls
B242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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