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政辦電〔2016〕66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16年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夏令工作時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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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16年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夏令工作時間的通知》
龍政辦電〔2016〕66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龍巖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龍巖高新區(qū))、廈龍山海協(xié)作經(jīng)濟區(qū)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gòu):
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6年省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夏令工作時間的通知》(閩政辦發(fā)明電〔2016〕50號),從2016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實行夏令工作時間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時30分鐘開展政治或業(yè)務學習。
中央、省屬駐巖單位可參照我市市直機關工作時間作出安排。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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