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政辦〔2017〕72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分解下達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的通知》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分解下達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的通知》
龍政辦〔2017〕72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龍巖高新區(qū))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切實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根據(jù)市政府與省住建廳簽訂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現(xiàn)將我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分解下達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目標任務
(一)全市開工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4080套(含貨幣安置),其中城市棚戶區(qū)改造4004套,國有工礦棚戶區(qū)改造76套。各縣(市、區(qū))的任務詳見附表。
(二)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qū)改造住房3500套。各縣(市、區(qū))的任務詳見附表。
(三)商品住房庫存量大、市場房源充足的縣(市、區(qū))棚改基本實現(xiàn)貨幣化安置。
(四)依法依規(guī)控制棚改成本,嚴格履行與國家開發(fā)銀行、農業(yè)發(fā)展銀行簽訂的棚改貸款合同,確保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
二、工作要求
(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步伐。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所有新開工項目應于2017年9月前完善基本建設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并開始基礎施工,確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同時加快往年已開工棚改和公租房項目的建設力度,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實現(xiàn)配套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同步竣工交付使用目標。
(二)提高公租房分配率。 2013年底前政府投資的公租房原則上2017年底前要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資的公租房原則上2017年底前要完成分配85%。依照規(guī)定盤活的公租房相應予以調整。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須迅速解決公租房竣工驗收備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設施不全影響交付使用的問題,確保公租房分配取得實質性進展。
(三)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要加大棚戶區(qū)改造資金投入,落實財稅、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積極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有序推進商品房去庫存;同時,依法依規(guī)做好征收補償工作,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工程監(jiān)督管理。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要督促參建主體,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完善質量控制措施,加強監(jiān)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附件:龍巖市2017年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分解表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 龍巖市2017年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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