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辦〔2017〕7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市政協重點協商通報視察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做好2017年市政協重點協商通報
視察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
渝府辦〔2017〕7號
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市政協四屆二十九次常委會議研究確定了2017年市政府與市政協重點協商計劃12項、通報計劃13項、視察計劃10項,并對責任單位、協商方式和開展時間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切實做好市政協重點協商、通報、視察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認識,增強責任擔當
市政協重點協商、通報、視察工作是政協開展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jiān)督的有效形式,是政府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增進團結、凝心聚力的重要途徑。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充分保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精心組織,提高協商質量
各責任單位要將市政協重點協商、通報、視察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點工作計劃,加強統籌協調,有序組織實施。一是落實工作責任。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分管負責人要認真抓好落實,及時進行工作督促和指導;要明確承辦處室和具體人員,建立工作臺賬,積極跟進落實。二是主動溝通銜接。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同市政協辦公廳、各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對接,提前制定工作方案,主動通報進展情況,確保協商、通報、視察工作有力有序推進。三是保障知情明政。各責任單位要尊重和保障政協委員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做好材料準備和實地調研等相關事宜,在查閱資料、了解情況等方面提供便利。四是認真聽取建議。各責任單位要派有關負責人按時參加市政協安排的各項會議和活動,虛心聽取并認真梳理意見建議。
三、吸納建議,確保協商成效
各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吸納市政協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重視協商成果的轉化運用,將落實有關意見建議與其他重點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推動協商成果落實到位。同時,要建立反饋機制,通過書面函復、上門走訪、會議通報等形式,及時反饋協商成果的辦理、采納和落實情況。
附件:2017年市政協重點協商、通報、視察計劃安排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2017年市政協重點協商、通報、視察
計 劃 安 排
一、重點協商
1.重慶市政府工作報告和計劃報告、財政報告。
協商方式:全委會協商
2.加快重慶信息產業(yè)發(fā)展。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協商方式:常委會協商
協商時間:2017年6月
3.加快重慶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監(jiān)督性協商)。
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fā)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
協商方式:常委會協商
協商時間:2017年9月
4.全市文化產業(yè)發(fā)展。
責任單位:市文化委
協商方式:主席會協商
協商時間:2017年4月
5.深入推進我市農業(y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監(jiān)督性協商)。
責任單位:市農委
協商方式:主席會協商
協商時間:2017年9月
6.重慶市歷史文化街區(qū)和傳統風貌區(qū)規(guī)劃保護。
責任單位:市規(guī)劃局
協商方式:對口協商
7.重慶市文旅融合發(fā)展。
責任單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委
協商方式:對口協商
8.重慶市會展業(yè)開放發(fā)展。
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協商方式:對口協商
9.《巴渝文庫》編撰出版工作。
責任單位:市文化委
協商方式:界別協商
10.無障礙市政設施建設運行管理。
責任單位:市城鄉(xiāng)建委、市市政委
協商方式:界別協商
11.新經濟環(huán)境下助推僑臺企業(yè)發(fā)展工作。
責任單位:市政府外事僑務辦
協商方式:界別協商
12.提案辦理協商。
責任單位:市政府督查室、各承辦單位
協商時間:全年
二、重點通報
1.市屬國有重點企業(yè)改革情況。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協商方式:常委會通報
2.重慶市2016年重點民生實事進展及2017年重點民生實事計劃情況。
責任單位:市發(fā)展改革委
協商方式:常委會通報
3.重慶市國土資源促進新型城鎮(zhèn)化情況。
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
協商方式:常委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6月
4.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建設情況。
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協商方式:常委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9月
5.市政府系統辦理市政協四屆五次會議提案情況。
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
協商方式:常委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12月
6.重慶旅游產業(yè)發(fā)展情況。
責任單位:市旅游局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7.我市農業(yè)綜合開發(fā)情況。
責任單位:市農綜辦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5月
8.我市深化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情況。
責任單位:市農委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6月
9.2017年上半年經濟運行情況及下半年主要經濟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fā)展改革委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7月
10.我市仲裁工作開展情況。
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8月
11.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情況。
責任單位:市教委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10月
12.重慶助推中小企業(yè)融入資本市場情況。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11月
13.全市脫貧攻堅工作情況。
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協商方式:主席會通報
通報時間:2017年12月
三、重點視察
1.重慶培育消費新增長點情況。
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協商方式:常委視察
視察時間:2017年5月
2.重慶古鎮(zhèn)建設的現狀。
責任單位:市城鄉(xiāng)建委、市規(guī)劃局、市文化委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3.加快構建重慶現代物流體系情況。
責任單位:市發(fā)展改革委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4.農村一二三產業(yè)融合發(fā)展情況。
責任單位:市農委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5.我市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情況。
責任單位:市市政委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6.“三醫(yī)聯動”改革推進情況。
責任單位:市衛(wèi)生計生委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7.食品安全監(jiān)督執(zhí)法情況(監(jiān)督性視察)。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8.重慶江北國際機場東航站區(qū)和第三跑道建設情況。
責任單位:市交委、市發(fā)展改革委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9.在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建設中推進兩江新區(qū)開發(fā)開放情況。
責任單位:兩江新區(qū)管委會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10.龍溪河流域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建設情況。
責任單位:市環(huán)保局
協商方式:專委會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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