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辦發(fā)〔2017〕3號(hào)《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guān)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shí)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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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guān)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shí)施意見〉的通知》
粵辦發(fā)〔2017〕3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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