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字〔2003〕113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無繁線新樂至行唐阜平界公路項目建成后設站收取機動車輛通行費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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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無繁線新樂至行唐阜平界公路項目建成后設站收取機動車輛通行費的復函
辦字〔2003〕113號
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
冀交字〔2003〕489號文收悉。省政府同意無繁線新樂至行唐阜平界公路項目建成后,在行唐縣口頭鎮(zhèn)附近設置收費站收取機動車輛通行費,以償還建設債務。自開始收費之日起,收費年限為22年。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開程序:本單位審核后公開
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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