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養(yǎng)老機構條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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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號
《上海市養(yǎng)老機構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4年2月25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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