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經二〔2017〕1164號 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市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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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市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財經二〔2017〕1164號
各區(qū)財政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房管局)、重大項目辦,東城區(qū)、西城區(qū)住房城市建設委,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北京新奧集團有限公司,各相關部門:
為規(guī)范我市市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1〕45號)、《中央財政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7〕2號)等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北京市市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見附件),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北 京市市級保 障性安居工 程財政專項資 金管理辦 法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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