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發(fā)改能源〔2016〕539號《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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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冀發(fā)改能源〔2016〕539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5〕73號)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委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暫行)》,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全文下載:電 動汽車充 電基礎設 施建設運 營管 理辦法(暫行).PDF
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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