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發(fā)〔2023〕2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3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的通告》
瀏覽量: 時間:2023-04-17 18:56:12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3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發(fā)〔2023〕2號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fā)〔2020〕9號)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fā)發(fā)〔2020〕8號)規(guī)定,現就2023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通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本市積分落戶工作實行年度申報制。2023年申報工作分為申報、部門審核結果匯總、審核結果查詢、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各階段安排如下:
注:各階段時間安排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調整的,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fā)布的通知為準。
二、各指標時間節(jié)點
三、資格條件和指標操作認定說明
(一)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但尚未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人員,符合資格條件的,可參加2023年積分落戶申報,并應按市公安局有關要求及時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xù)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年限計算,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tǒng)中無需填報。2020年8月(含)后的單位宿舍、租賃住所情況須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tǒng)中填報。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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