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3〕5號《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設置收費站有關事項的批復》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設置收費站有關事項的批復
鄂政函〔2023〕5號
襄陽市人民政府:
《襄陽市人民政府關于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及接線工程設站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請示》(襄政文〔2022〕42號)收悉?,F(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對通行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的機動車輛收取通行費。
二、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全長4701.5米,設立收費站1個,站名為河谷大橋。
三、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同意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收費標準為:客車通行費標準按10元/車次、15元/車次、25元/車次、35元/車次共4類執(zhí)行;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按基本費率3元/噸次執(zhí)行(具體收費標準附后)。收費期暫定30年,自通車之日起計算。工程竣工驗收和財務決算報告后一個會計年度內,進行成本監(jiān)審并核定正式收費標準和收費年限。
四、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通行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的軍隊、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qū)內處理交通事故、執(zhí)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fā)事件的統(tǒng)一標志的制式警車,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節(jié)假日免交通行費的小型客車,以及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批準執(zhí)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
五、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屬經營性收費公路,所收取的車輛通行費屬經營性收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使用稅務票據(jù),照章納稅。
六、收取車輛通行費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收費公告欄,公布收費站名稱、審批機關、收費單位、收費標準和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
特此批復。
附件:
1.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車型分類收費標準
2.國道G316河谷漢江公路大橋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標準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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