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辦發(fā)〔2017〕25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fā)〈貴州省交易場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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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fā)〈貴州省交易場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黔府辦發(fā)〔2017〕2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qū)管委會,各縣(市、區(qū)、特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gòu):
經(jīng)人民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貴州省交易場所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并要求各地結(jié)合實際,認(rèn)真貫徹執(zhí)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16日
附件下載:貴州省交易 場所管理辦法(試行) 【提取碼: rivm】【解壓縮密碼:http://www.dyerandpostasal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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