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辦函〔2019〕9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臺州灣大橋及接線高速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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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臺州灣大橋及接線高速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復函》
浙政辦函〔2019〕9號
臺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臺州市政府《關于臺州灣大橋及接線工程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標準及收費站設置的請示》(臺政〔2018〕57號)和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臺州灣大橋及接線工程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意見》(浙交〔2019〕9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函復如下:
一、同意臺州灣大橋及接線高速公路在通過質量檢測并經交工驗收合格后對過往車輛收取通行費。具體收費事宜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另行通知。
二、臺州灣大橋及接線高速公路沿線設置健跳、浦壩港、桃渚、頭門港、頭門港南、臺州東(椒江)、臺州(路橋)、溫嶺北、溫嶺東、溫嶺南等10個收費站。
三、臺州灣大橋及接線工程為政府還貸項目,項目建設運營管理單位為浙江臺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收費期限由建設運營管理單位在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按規(guī)定提出申請,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審計廳、省財政廳根據(jù)《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浙江省收費公路管理辦法》和我省收費公路收費年限測算相關規(guī)定審核提出意見,報省政府審批。
附件:臺州灣大橋及接線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表和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臺州灣大橋及接線高速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復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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