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2020〕290號《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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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的決定
法〔2020〕290號
為進一步拓寬人民法院聽取社情民意的領(lǐng)域和渠道,健全和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促進人民法院科學發(fā)展,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努力實現(xiàn)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工作條例》有關(guān)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決定聘任(以姓氏筆畫為序)王軼、車丕照、卞建林、文君(女)、甘培忠、左海聰、盧建平、冉崇偉、呂忠梅(女)、劉仁文、劉俊海、劉敬東、湯如(女)、孫曉梅(女)、紀格非(女)、嚴望佳(女)、李揚、李浩、李巍、李瑞豐、楊震、楊甫德、楊宗科、肖建國、張政文、陳立、陳晶瑩(女)、林維、季福綏、周光權(quán)、周佑勇、胡光宇、胡建淼、姚輝、莫洪憲(女)、倪鑫、徐永勝、郭禾、郭軍(女)、曹義孫、梁慶凱、蔡繼明、熊秋紅(女)、魏文斌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屆特邀咨詢員,聘期五年(2020年至2024年)。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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