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173號《國家文物局關于鬼崽嶺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涔天河水庫擴建灌區(qū)工程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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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于鬼崽嶺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涔天河水庫擴建灌區(qū)工程意見的函
文物保函〔2020〕1173號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請求審批涔天河水庫擴建灌區(qū)工程涉及鬼崽嶺遺址選址的請示》(湘文物報〔2020〕67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鬼崽嶺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涔天河水庫擴建灌區(qū)工程。
一、請你局組織專業(yè)考古研究單位,在項目擬建區(qū)域進一步開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明確地下文物埋藏情況,并根據考古工作成果和地質勘察結論,進一步深化多方案比選,針對文物保護需求細化設計內容。應嚴格控制工程范圍和施工強度,嚴格限制石方爆破施工范圍,做好施工中文物保護和完工后環(huán)境修復工作,確保文物安全和盡可能降低對文物周邊景觀風貌的影響。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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