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路函〔2018〕245號《交通運輸部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四好農村路”建設及交通扶貧督導考評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四好農村路”建設及交通扶貧督導考評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函〔2018〕24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好農村路”和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中央一號文件、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全國“四好農村路”養(yǎng)護現(xiàn)場會有關要求落到實處,根據(jù)《“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辦法》(交公路發(fā)〔2017〕11號)、《“十三五”交通扶貧規(guī)劃》(交規(guī)劃發(fā)〔2016〕139號),現(xiàn)將2018年“四好農村路”建設及交通扶貧督導考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考評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農村公路發(fā)展長效機制情況。
(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推進交通扶貧目標任務,有序開展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思想,發(fā)揮農民主體作用,引導、支持農民群眾參與“四好農村路”建設和交通扶貧,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促進農民增收,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滿意度情況。
(四)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四好農村路”建設服務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和農業(yè)農村現(xiàn)代化情況。
(五)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以示范縣為載體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推廣典型經驗等情況。
督導考評以省級層面的法規(guī)、政策、資金及責任落實和相關安排部署情況為重點,并按標準進行評分。評分結果作為部評判各地“四好農村路”建設及交通扶貧開展情況的主要依據(jù)。
督導考評內容和評分標準見附件1。
二、組織安排
部級督導考評采用省際交叉互評方式,結合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交通扶貧目標任務、中央投資交通項目督導核查以及“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復核工作一并進行。交叉互評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部視情派員參加。
督導考評擬定于7月進行,時長7天左右。具體時間由部督導考評工作組(以下簡稱部督導組)商接受督導省份確定后報部備案。
省級督導考評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自行組織,自查報告和部級督導后的整改報告于11月30日前報部。
三、部督導考評工作程序
(一)組成部督導組。
部督導組由兩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成,分別為組長單位和副組長單位,人數(shù)控制在8人以內。部督導組成員應為負責或熟悉“四好農村路”交通扶貧業(yè)務的同志。組長對部督導組負全責,由組長單位派廳局級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配合組長工作,由副組長單位派處級負責同志擔任。
(二)召開部督導組碰頭會。
部督導組到達后,組長召集內部碰頭會,確定工作分工和工作計劃,提出工作要求和工作紀律。實地督導縣應以通過部專家評審擬于2018年聯(lián)合命名的“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以下簡稱擬聯(lián)合命名縣)為主。實地督導縣數(shù)量少于4個的,應從其他地市隨機抽取補足。
(三)與接受督導考評省份座談交流。
部督導組聽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關情況匯報,深入了解有關情況。座談后,從每個實地督導縣隨機抽取不同鄉(xiāng)鎮(zhèn)的2個建設項目(2017年或2018年開工),有脫貧攻堅任務的至少抽取1個交通扶貧項目。督導行程由部督導組商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為控制督導時長,可分組開展實地督導。
(四)查閱相關內業(yè)資料。
按照督導考評內容,逐項查閱相關內業(yè)資料,并按評分標準進行評分。2016和2017年已接受部督導考評的省份,應重點對照部印發(fā)的督導通報,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五)實地督導考評。
實地督導以縣為主,原則上在縣里開展工作。對地市重點督導和了解地市政府支持、指導、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和交通扶貧的主要政策措施和典型經驗;對縣級重點督導縣級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四好農村路”建設成效和長效機制建立情況、交通扶貧任務進展,了解典型經驗和推廣情況。實地督導考評應深入鄉(xiāng)村,了解群眾參與和受益情況。應將縣級和2個抽取項目所在鄉(xiāng)鎮(zhèn)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作為重點,檢查基層工作開展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實地督導考評結合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交通扶貧目標任務及中央投資交通項目督導核查進行,執(zhí)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交通扶貧目標任務及中央投資交通項目督導核查工作的通知》(交辦規(guī)劃函〔2018〕651號)有關要求。
實地督導考評重點對擬聯(lián)合命名縣進行復核。復核內容按“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評審標準進行。
(六)反饋意見。
實地督導考評結束后,組長組織召開內部討論會,匯總情況,確定督導評分,形成反饋意見,由組長代表部督導組向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反饋意見。
(七)向部提交督導考評報告。
部督導組應在實地督導結束兩周內形成督導考評報告報部,抄送被督導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督導考評報告應簡明扼要,重點總結典型經驗,指明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字數(shù)在4000字以內。應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工作舉措、主要經驗做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工作建議等內容。督導考評報告應附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情況、項目核查情況、擬聯(lián)合命名的“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復核情況和明確的復核意見、評分的原始記錄表格、省市縣三級匯報材料、部督導組認為可以推廣的典型經驗材料等。相關材料有電子版的一并發(fā)送。
四、有關要求
(一)實地督導考評省份準備工作要求。
一是準備匯報材料。匯報材料應以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去年年底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再次對農村公路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以來,本轄區(qū)出臺的農村公路和交通扶貧的主要政策、采取的重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意見建議,以及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項目核查和示范縣創(chuàng)建的有關情況。二是對照督導考評內容和評分標準,逐項準備內業(yè)資料,便于部督導組查閱和考評。三是本轄區(qū)某單位某單項工作的典型經驗材料,數(shù)量不限。四是填寫自評記錄表。五是填寫《2017年農村公路新改建資金來源到位情況表》《2017年農村公路養(yǎng)護資金情況表》(見附件2、3)。
(二)實地督導考評地市準備工作要求。
實地督導考評地市匯報材料重點圍繞落實本?。▍^(qū)、市)及國家相關政策的工作情況、對農村公路發(fā)展的支持情況(含資金、政策等)、本轄區(qū)交通扶貧的主要成效和舉措,本市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和項目核查情況,市級層面推動示范縣創(chuàng)建情況,督促2017年已公布的全國示范縣整改承諾落實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和意見等。
(三)實地督導考評縣準備工作要求。
實地督導考評縣匯報材料主要圍繞督導考評內容,特別是縣級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成效、農民群眾參與和受益、典型經驗做法,本縣交通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和項目核查情況,下一步工作舉措以及有關意見建議等。部督導組抵達后,按附件2、3提交本縣農村公路資金情況,《XX縣隨機抽取項目資金情況一覽表》(見附件4)。接受復核的擬聯(lián)合命名的“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四)部督導組要求。
部督導組成員應接受組長的統(tǒng)一領導和任務分工,各成員應按照職責分工,對照標準認真做好督導考評工作,不得向接受督導考評的省份透露評分情況,不提與工作無關的任何要求。部督導組應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部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在督導公務接待中飲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紀念品或禮品,不得參加任何與公務無關的娛樂或觀光活動。部督導組成員交通食宿費用由派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承擔。
(五)接待工作要求。
實地督導考評工作要按照“一切從簡”原則,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及有關要求,不安排迎送及列隊歡迎,現(xiàn)場及會場等場合不擺鮮花、標語(含電子顯示屏)、會標、水果、高檔資料袋等。住宿按規(guī)定標準安排,不單獨提供洗漱用品。接待指南用普通A4紙打印。實地督導用中巴車,盡量減少陪同人員數(shù)量,嚴禁層層陪同。接送站不超過2人。督導接待禁止飲酒,嚴禁超標準接待,用餐在賓館或食堂安排自助餐,沒有自助餐條件的安排簡單工作餐。
聯(lián)系人:部公路局 楊勇,聯(lián)系電話:010-65292844,傳真:010-65292854,電子郵箱:ncc@mot.gov.cn;
部綜合規(guī)劃司 汪忠,聯(lián)系電話:010-65293410;
部運輸服務司 何明,聯(lián)系電話:010-65293799。
交通運輸部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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