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15〕56號《民政部關于印送組織基金會報送2014年度工作報告和開展2014年度檢查工作公告的函》
民政部關于印送組織基金會報送2014年度工作報告和開展2014年度檢查工作公告的函
民函〔2015〕56號 發(fā)布日期: 2015/02/06
各基金會業(yè)務主管單位:
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的規(guī)定,基金會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F(xiàn)將《民政部關于組織基金會報送2014年度工作報告和開展2014年度檢查工作的公告》印送你們,請督促主管的基金會按時參加年檢。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基金會逾期不參加年檢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并由民政、財政、稅務等部門取消其稅收減免資格。請各業(yè)務主管單位協(xié)助做好年檢工作,及時完成對基金會年檢材料的初審。此外,對于2013年檢中發(fā)現(xiàn)問題的基金會,也請督促其按照我部所發(fā)改進建議書的內容進行整改。
民政部
2015年2月6日
民政部關于組織基金會報送2014年度工作報告和開展2014年度檢查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的規(guī)定,我部組織基金會報送2014年度工作報告,對基金會實施2014年度檢查(以下簡稱2014年檢)?,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部登記的基金會均須報送2014年度工作報告,參加2014年檢。
二、年檢網(wǎng)上填報系統(tǒng)已開通,參加年檢的基金會須登陸中國社會組織網(wǎng),在網(wǎng)頁右側的“社會組織網(wǎng)上辦事大廳”中找到基金會專欄,在“年檢”中點擊“網(wǎng)上填報”,進入后輸入用戶名、密碼即可填寫年度工作報告。網(wǎng)上報送成功后,請將年度工作報告打印成紙質文本,與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一并送交業(yè)務主管單位初審,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送交我部民間組織管理局。
基金會2014年度工作報告內容與上年比有變化,填寫時注意年度工作報告中新增加的關于上傳年度審計報告的內容。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印發(fā)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要求出具。
三、我部將對部分基金會開展抽查審計,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年檢結果將在中國社會組織網(wǎng)的“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請各基金會于年檢結果公布后持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原件到我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加蓋年檢印章,跨年將不再受理。
五、根據(jù)《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的規(guī)定,我部指定《中國社會報》和《公益時報》為我部登記基金會公布年度工作報告摘要的媒體?;饡斢谀隀z結果公告后30日內,將年度工作報告摘在《中國社會報》或《公益時報》上公布。年度工作報告全文由我部在中國社會組織網(wǎng)和中國基金會網(wǎng)上公布。
《中國社會報》聯(lián)系電話:010-66061778
《公益時報》聯(lián)系電話:010-65953696轉1878
基金會年檢聯(lián)系單位: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基金會管理處
聯(lián)系電話:010-58124067 鄭 帥
010-58124069 沈東亮
010-58124068 李 莉
010-58124070 李 季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安門大街55號王府世紀301-2室
填報操作咨詢:010-64459047\9147轉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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