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924號《國家文物局關于宋六陵保護區(qū)劃內考古遺址公園游客服務中心和遺址博物館建設項目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宋六陵保護區(qū)劃內考古遺址公園游客服務中心和遺址博物館建設項目的批復
文物考函〔2023〕924號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關于報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宋六陵保護區(qū)劃內宋六陵考古遺址公園游客服務中心和皇陵博物館項目設計方案的請示》(浙文物〔2023〕116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宋六陵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游客服務中心和博物館建設項目。
一、請你局組織考古發(fā)掘資質單位在擬建區(qū)域內開展全面的考古工作,核實地下文物的分布情況,為優(yōu)化方案提供依據??脊虐l(fā)掘項目需另行填報考古發(fā)掘申請書。
二、所報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
(一)開展游客服務中心、博物館建筑與陵寢布局、地形地貌的多角度視線分析,充分評估建筑形象的景觀影響,在此基礎上完善建筑設計。嚴格控制游客服務中心建設范圍,不得破壞五虎嶺山體。綜合考慮考古遺址公園發(fā)展需求,結合參觀流線組織及空間序列營造,合理確定停車場與集散場地等配套設施的位置與規(guī)模。
(二)游客服務中心應適當縮短沿河展開面長度,弱化建筑體量感。按傳統(tǒng)樣式修整臨攢宮河駁岸,明確修整措施,駁岸高度保持不變。
(三)博物館主體建筑建議采用三重檐形式,增加開間方向長度,舒展建筑體量,細化西側場地景觀處理。博物館北出口處建筑可結合紹興地方建筑特征,并與博物館及擬保留村落建筑形式相協(xié)調。適度擴大博物館北出口集散空間,并豐富標識設施建設。水系南側可錯落種植高大喬木,適當遮擋擬保留村落建筑。
(四)補充擬建項目與國土空間規(guī)劃銜接,外圍交通接駁條件,項目給排水、電力通訊等市政基礎設施布置,博物館內循環(huán)水系文物影響評估等內容。
三、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后實施。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考古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xiàn),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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