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經貿產業(yè)函〔2002〕156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地條鋼有關問題的復函》
瀏覽量: 時間:2017-05-07 22:21:57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地條鋼有關問題的復函
質檢總局:
你局《關于建議第三批國家淘汰產品“地條鋼”作出有關解釋的函》(國質檢執(zhí)函〔2002〕526號)收悉。經研究,現(xiàn)函復如下:
《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三批)》(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32號)第65項“地條鋼”是指以廢鋼鐵為原料,經過感應爐等熔化,不能有效地進行成分和質量控制生產的鋼及以其為原料軋制的鋼材。
此復!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www.dyerandpostasalon.com/law/18965.html
本文關鍵詞: 國經貿產業(yè)函,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于地條鋼, 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