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312號《國家文物局關于阿育王寺建設控制地帶內寧波北侖支線復線項目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阿育王寺建設控制地帶內寧波北侖支線復線項目的批復
文物保函〔2023〕312號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關于報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阿育王寺建設控制地帶內寧波北侖支線復線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浙文物〔2022〕240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阿育王寺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寧波北侖支線復線項目。
一、對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響評估。梳理此前該區(qū)域的環(huán)境要素,加強對該區(qū)域風貌的研究。進一步評估鐵路建設工程對文物景觀環(huán)境的影響。補充爆破試驗,監(jiān)測阿育王寺內爆破振動速度,校核隧道爆破試驗振動強度和此前爆破振動衰減規(guī)律的衰減指數(shù)。補充既有線路列車、車輛運行的振動監(jiān)測數(shù)據(jù),按照古建筑防振動相關標準,從嚴選擇控制指標,疊加場地里已有振動源,重新評估振動對文物建筑的影響。
(二)進一步深化對“大外繞”方案可行性的論證,盡可能采用“大外繞”方案。
(三)論證隧道開挖采用盾構技術的可行性,優(yōu)先采用盾構技術進行開挖。
(四)充分考慮施工及運營期間振動、粉塵等對文物的影響,補充必要的保護措施、監(jiān)測方案及應急預案,確保文物安全。減振措施應考慮到既有線路列車、車輛運行的振動影響,整體考慮、一并實施。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jù)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重要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護措施。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