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發(fā)明電〔2016〕607號《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關于做好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關于做好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發(fā)明電〔2016〕607號
民航各地區(qū)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各機場公司,中航協(xié):
近期國際民航組織針對2015-2016版《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Doc 9284-AN/905,以下簡稱《技術細則》)相繼發(fā)布了第3號和第4號增編,提出自2016年4月1日起,單獨包裝的鋰離子電池貨物(UN3480)將禁止使用客機運輸?shù)刃碌囊?。為落實國際民航組織的最新規(guī)定,保障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安全,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shù)淖钚乱?guī)定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guī)定》(CCAR-276-R1),以及2015-2016版《技術細則》和第3號、第4號增編,自2016年4月1日起,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除非依據《技術細則》的相關要求取得豁免,單獨包裝的鋰離子電池貨物(UN3480)禁止使用客機運輸。
(二)除非依據《技術細則》的相關要求取得批準,按照包裝說明965要求運輸?shù)匿囯x子電池貨物,交運時鋰離子電池(芯)的荷電狀態(tài)不得超過其額定容量的30%。
(三)在任何一票貨物中,按照包裝說明965第II節(jié)或968第II節(jié)要求運輸?shù)匿囯姵刎浳锇b件和/或集合包裝不得超過一個。
(四)每個集合包裝中所裝的按照包裝說明965第II節(jié)或968第II節(jié)要求運輸?shù)匿囯姵刎浳锇b件不得超過一個。
(五)按照包裝說明965第II節(jié)或968第II節(jié)要求運輸?shù)匿囯姵刎浳锇b件或集合包裝必須與非限制性貨物分開交運,且在交運前不得裝入集裝器。
二、相關要求
(一)做好宣傳告知。各航空公司和中航協(xié)要及時將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shù)淖钚乱?guī)定通知到貨運銷售代理人;各航空公司、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貨運銷售代理人要對貨物收運場所的宣傳告示進行更新,告知托運人及其代理人鋰電池貨物運輸?shù)淖钚乱蟆?br />
(二)加強人員培訓。各航空公司、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貨運銷售代理人要及時據此修訂危險品培訓大綱,更新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shù)南嚓P要求,加強對貨物收運、搬運等關鍵崗位的人員培訓,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并掌握鋰電池貨物運輸?shù)淖钚乱?guī)定。
(三)嚴格執(zhí)行最新規(guī)定。各航空公司、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自2016年4月1日起,要嚴格按照國際民航組織的最新規(guī)定開展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貨物的收運檢查,杜絕不符合要求的鋰電池貨物裝上航班。
(四)加強監(jiān)督檢查。民航各地區(qū)管理局、監(jiān)管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督促航空公司、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運輸鋰電池貨物的,要依據法律法規(guī),對責任單位從嚴從重查處。
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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