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和《2017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的公告(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6年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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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和《2017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6年第23號
根據(jù)《農(nóng)產(chǎn)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制定了《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和《2017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現(xiàn)予以公告。
附件:
1、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 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
2、2017年棉花進口關稅配 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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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糧食進口, 2017年, 棉花進口, 關稅配額, 申領條件, 分配原則, 公告,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16年, 第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