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戲函〔2022〕27號《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關于開展2023-2024年度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錄制演員(劇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關于開展2023-2024年度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錄制演員(劇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藝戲函〔2022〕2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根據(jù)工作安排和《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辦藝發(fā)〔2019〕164號)要求,現(xiàn)開展2023-2024年度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錄制演員(劇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選標準
年齡一般在60歲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情況可由專家指導委員會研究適當放寬),擁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職稱,目前尚活躍在戲曲舞臺上、有代表性劇目的優(yōu)秀戲曲演員,以文華表演獎和中國戲劇梅花獎獲得者為主。瀕臨失傳劇種和少數(shù)民族劇種的代表性藝術家,如有代表性劇目,且劇目具有當代價值的,入選標準可適當放寬,納入錄制范圍。
二、劇目標準
以搶救整理改編的優(yōu)秀傳統(tǒng)戲為主,兼及優(yōu)秀新編歷史劇和現(xiàn)代戲。劇目要求為能代表本劇種的經(jīng)典劇目以及本劇種獨有的瀕臨失傳的傳統(tǒng)骨子劇目,有傳承價值,思想內容積極向上,能體現(xiàn)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美德、凝聚劇種表演藝術精粹、展現(xiàn)戲曲藝術獨特魅力。
申報的劇目及演員所在單位應具備錄制條件,有成熟的演出團隊,且必須確保2023-2024年有檔期參與錄制。已拍攝成戲曲電影的劇目一般不再申報。
已申報過2021-2022年度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但未入選的錄制演員及劇目(名單見附件)可再次申報,填寫錄制申報表即可,無須提交視頻劇本資料。
三、申報數(shù)量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申報演員不超過8名,每名演員申報劇目不超過2部。
四、申報材料
(一)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蓋章推薦函(附申報演員及劇目總名單);
(二)《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錄制演員(劇目)申報表》(含電子版,見附件);
(三)由該演員主演的劇目視頻(以U盤或光盤形式存儲);
(四)劇本電子版。
電子版材料請發(fā)送至郵箱xjqyc2012@163.com,郵件主題“省份+演員姓名+劇名”。
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五、聯(lián)系方式
申報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戲劇曲藝處,郵編:100020。
聯(lián)系人及電話:夏冰原 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錄制演員(劇目)申報表
2.2021-2022年度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已申報名單(略)
中國戲曲像音像工程辦公室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代章)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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