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函保字〔2019〕789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同意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工作的函》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同意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工作的函
國知辦函保字〔2019〕789號
海南省知識產權局:
《關于報送〈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報告》(瓊知〔2019〕35號)收悉。經研究,同意海南省知識產權局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改革工作方案由海南省知識產權局制定發(fā)布。試點工作有關要求如下:
一、試點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建設部署,緊緊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高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為全國進一步推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制度改革積累可復制推廣的經驗。
二、海南省知識產權局要積極向省委省政府匯報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完善配套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穩(wěn)妥推進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體系,研究制定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規(guī)范,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yè)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不斷強化完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監(jiān)管方式,保證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合法使用和規(guī)范使用,真正做到核準更科學、監(jiān)管更嚴格、服務更優(yōu)化。
三、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試點的指導協(xié)調和督促檢查,適時開展試點評估,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做法。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9年9月4日
(聯(lián)系人及電話:知識產權保護司 朱曉東 王琛 010-62086707 62086894 傳真:010-62083171 郵箱:pgi@sip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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