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辦建函〔2020〕53號《商務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做好農商互聯完善農產品供應鏈體系的緊急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做好農商互聯完善農產品供應鏈體系的緊急通知
商辦建函〔2020〕53號
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陜西商務、財政主管部門:
2019年,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印發(fā)《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推動農商互聯完善農產品供應鏈的通知》(財辦建〔2019〕69號,以下簡稱《通知》),在兩年內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yè)與新型農業(yè)經營主體進行深入對接,構建農產品現代供應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fā)揮中央財政資金效益,支持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市場供應,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yè)做好應急保供工作
農產品批發(fā)市場、生鮮超市、菜市場、農產品倉儲物流企業(yè)等流通企業(yè)是疫情防控期間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促進價格穩(wěn)定的重要載體。各地要在《通知》基礎上,根據本地疫情防控需要,視情增加支持農產品市場保供的方向,中央財政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向在疫情防控中承擔保供任務的農產品流通企業(yè)傾斜,支持做好貨源組織、儲備和對接調運,確保蔬菜等重要農產品供應鏈不斷鏈,切實保障市場供應。
二、因地制宜,科學制定資金支持方案
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2019-2020年服務業(yè)發(fā)展資金支持農商互聯工作事項中合理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支持保供工作,相關資金不受《通知》中70%資金比例用于支持產地商品化處理設施和農產品冷鏈物流的限制。支持方向主要包括農產品流通企業(yè)在承擔保供任務中發(fā)生的運費、租金、保供儲備、冷鏈、防疫以及供應鏈中斷恢復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補貼,具體支持方向、方式、比例及標準由省級商務和財政主管部門確定,有關支持方案報商務部、財政部備案。
三、突出重點,切實發(fā)揮保供作用
中央財政支持疫情防控期間市場保供,目的是調動農產品流通企業(yè)積極性,做好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工作。各地要認真制定支持方案,重點支持有較強實力,疫情防控期間發(fā)揮保供作用大,尤其是對湖北、廣東、浙江等保供任務較重的地區(qū)發(fā)揮突出作用的企業(yè)。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監(jiān)管,在應急需要時及時撥付使用,務必保障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此前已經確認支持的農商互聯項目和資金,繼續(xù)按照《通知》要求執(zhí)行。
各有關省份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積極行動,主動作為,全力支持、引導農產品流通企業(yè)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市場保供工作,有關問題和情況及時上報。
聯系人:
商務部市場建設司:
電話:010-85093691 010-85093664
傳真:010-85093695
Email:jsbiaozhunchu@mofcom.gov.cn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電話:010-68552794 010-68552524
傳真:010-68552578
Email:mof_syc@126.com
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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