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強化扶貧導向做好當前電子商務進農(nóng)村綜合示范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強化扶貧導向做好當前電子商務進農(nóng)村綜合示范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qū)、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fā)〔2018〕16號)精神,落實《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扶貧導向全力抓好電商扶貧政策貫徹落實的通知》(商辦建函〔2018〕391號)要求,強化電子商務進農(nóng)村綜合示范(以下簡稱綜合示范)績效評價扶貧導向,引導地方落實好精準要求,推動電商扶貧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現(xiàn)就綜合示范績效評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圍繞脫貧攻堅對2017年示范縣開展績效評價
有關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堅持“堅持扶貧初心、堅持精準方略、堅持市場導向、堅持穩(wěn)中求進”基本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將益貧帶貧和脫貧攻堅成效作為主要衡量標準,組織對2017年示范縣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對示范縣在創(chuàng)新精準幫扶機制、完善利益聯(lián)結機制、建立健全電商扶貧數(shù)據(jù)統(tǒng)計體系等方面工作突出的,績效評價應予以體現(xiàn)。對綜合示范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yè)、增收及培訓人數(shù),要依據(jù)工作臺賬或扶貧部門數(shù)據(jù)進行確認,不片面追求規(guī)模,重在提升精準度和幫扶質量。
二、督促2016年示范縣限期完成問題整改
有關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督促前三批示范縣,特別是2016年示范縣針對績效評價發(fā)現(xiàn)問題扎實開展整改。要求示范縣切實履行直接主體責任,對照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完成時限,按時完成整改。要加強對示范縣的實地調(diào)研督導,跟蹤整改工作進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醒糾正,確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有關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2017年示范縣的績效評價工作,并將2017年績效評價總報告、示范縣績效評價分報告、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含相關解釋)以及2016年示范縣整改情況一并報送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
有關省級主管部門要實事求是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并對評價結果真實性、客觀性和全面性負責。商務部將會同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于2019年4-5月委托第三方對2017年示范縣績效評價和2016年示范縣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績效評價結果與抽查情況嚴重不符,或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將予以通報批評,核減績效評價得分,扣減示范縣財政資金,并視情取消相關示范縣資格,收回已撥付資金。
為保障抽查工作順利實施,現(xiàn)請有關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1名負責綜合示范業(yè)務的同志,作為工作組專家參加交叉抽查(推薦回執(zhí)見附件),抽查工作約持續(xù)15天。請于12月21日前,將推薦人員信息反饋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
聯(lián)系電話:010-85093054、85093700
傳真:010-85093703
附件:略
商務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18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www.dyerandpostasalon.com/doc/52040.html
本文關鍵詞: 商務部, 辦公廳, 扶貧, 導向, 電子商務, 農(nóng)村, 綜合示范, 績效評價, 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