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調查辦發(fā)〔2018〕18號《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全文)
瀏覽量: 時間:2018-11-21 12:03:02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土調查辦發(fā)〔2018〕1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
現(xiàn)將《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予以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已按照《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國土調查辦發(fā)〔2018〕3號)開展調查的地區(qū),請依本方案,對調查成果予以調整和補充。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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