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guī)范簡化化妝品生產企業(yè)名稱或地址(生產現場未改變)變更程序中更換批件所需申請文件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告2018年第208號
關于規(guī)范簡化化妝品生產企業(yè)名稱或地址(生產現場未改變)變更程序中更換批件所需申請文件的公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告2018年第208號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簡化化妝品生產企業(yè)名稱或地址(生產現場未改變)變更有關事宜的通知》(國食藥監(jiān)?;?012〕307號)相關要求,為進一步規(guī)范批件更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現將有關要求及程序明確如下:
一、申請人應向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提交資料如下:
(一)領取行政許可項目批準文件用委托書;
(二)一次性更換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申請表(附件1);
(三)一次性更換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明細表(附件2);
(四)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蓋申請單位公章(須與申請表一致)的行政許可決定書復印件;
(六)所需更換原批件。
二、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所需更換原批件須一次性提交。
(二)每份批件原件須后附變更申請決定書復印件并蓋申請單位公章(須與申請表一致)。
(三)明細表中非特殊產品與特殊產品分開(詳見附件2),每頁蓋申請單位公章(須與申請表一致),按照產品備案號順序排列;明細表如有多頁,請于頁腳標注頁碼。
(四)所需更換原批件排列順序須與明細表排序一致,裝訂成冊。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負責對接收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進入制證程序。
四、制證完成后,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網站行政受理服務子網站上發(fā)布領取信息。申請人可持辦理領取行政許可項目批準文件用委托書、化妝品行政許可變更申請決定書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變更批件。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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