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路發(fā)〔2011〕183號《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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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制度〉的通知》
交公路發(fā)〔2011〕18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為規(guī)范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工作,加強國省干線公路網(wǎng)運行監(jiān)測與管理,進一步提高公路交通應急保障和公共服務能力,部制定了《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制度》,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制度(試行)》(交公路發(fā)〔2006〕451號)同時廢止。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函告部公路局。
為配合該制度的實施,部將于近期對“路況信息管理系統(tǒng)”進行升級,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電話:010-65292769
傳真:010-65292200
交通運輸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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