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廳〔2021〕66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礦山(隧道)事故救援聯絡信號(試行)〉的通知》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礦山(隧道)事故救援聯絡信號(試行)〉的通知》
應急廳〔2021〕6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各省級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有關中央企業(yè):
為建立礦山(隧道)事故中被困人員與救援人員有約定的聯絡溝通,經部領導同志同意,現將《礦山(隧道)事故救援聯絡信號(試行)》(以下簡稱《聯絡信號》,見附件1)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抓好《聯絡信號》的宣傳和組織實施工作,督促指導礦山企業(yè)、隧道施工企業(yè)和礦山(隧道)專業(yè)救援隊伍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培訓,鼓勵將聯絡信號主要內容標注于一線人員佩戴的安全帽內(標注方式參見附件2),確保全體一線人員準確理解和掌握。
二、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要督促指導國家礦山(隧道)應急救援隊伍,將宣傳實施《聯絡信號》融入安全技術服務、應急救護知識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等日常工作中,廣泛組織宣傳、演示、培訓聯絡信號的應用。
三、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各省級局要把轄區(qū)內礦山企業(yè)、隧道施工企業(yè)宣傳實施《聯絡信號》、安全帽標注聯絡信號、職工掌握聯絡信號等情況納入監(jiān)督檢查內容。
《聯絡信號》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或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聯系人及電話:辛文彬,010-64463745)。
附件:
1.礦山(隧道)事故救 援聯絡信號(試行)
2.礦山(隧道)事故救 援聯絡信號安全帽標注方式指引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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